一個高利貸集團的六名成員,誘騙市民到澳門賭錢,再威迫事主到財務公司,借下大筆欠債,六人在區域法院承認勒索及洗黑錢罪,警方基於犯案手法越來越普遍,向法庭申請加刑,法院押後至下月二日再審理。 六名被告,年齡介乎二十一至二十八歲。案情指他們在去年年初,追數時恐嚇借款人,不還錢就會傷害他們的家人。警方拘捕六人時,搜出一份受害人名單,並聯絡多名受害人做證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