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個團體關注政府計劃修訂《土地條例》,降低強制拍賣舊樓的門檻,由收購業權九成降至八成,會鼓勵發展商強行收購舊樓,剝削業主的利益。有曾經被強制拍賣舊樓的業主說,所得賠償只是單位應有價值的一半,與發展商進行訴訟時,又因缺乏支援及法律知識而敗訴。 團體促請政府完善法律,令強制驗樓只適用於危樓;而有高發展潛力,但結構良好樓宇應獲轄免;同時限制強制收樓的地段,要改作綜合發展區,受城規會規管,避免成為屏風樓及發展密度過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