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十七歲男廚房助理,被控強姦一名十五歲少女,高等法院七人陪審團退庭商議三個多小時後,裁定被告強姦罪不成立,但非禮罪名成立。法官將案件押後到下月十二日判刑,等候被告背景、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,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。 姓陳的被告,同女事主只見過一次面,他前年透過朋友邀約女事主外出遊玩,但被告其後致電事主,改往他在石硤尾澤安邨的住所會合,趁機非禮及強姦。女事主之後懷孕,由母親帶往內地墮胎,並無報警,直至去年二月,女事主母親與一名律師提及事件時,才決定報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