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建局獨資重建馬頭圍道塌樓現場附近,三十三幢舊樓。對於有意見認為,項目內有部份樓宇是單一業權,或增加收購難度。發展局長林鄭月娥表示,若未能成功收購,市建局可向發展局申請,由行政會議審議及行政長官批准,引用土地收回條例來收回樓宇,但須證明市建局已盡力進行收購。以往曾有單一業權入稟法庭,反對由市建局收購重建,市建局亦曾經敗訴,但林鄭月娥認為,今次馬頭圍道重建項目範圍較小,由市建局進行重建較為適合。 有聽眾建議,馬頭圍道重建項目日後出售時,可加入條款,例如三年內不可轉讓,以控制樓價。林鄭月娥回應指,這種干預不適當,若價格突然下跌,對市民有很大影響。政府目前住要從供應入手,例如馬頭圍道及元朗朗屏的項目,加入條款,限定建中小型單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