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建議設立金融糾紛調解中心,希望以先調解、後仲裁的方式,處理投資者與金融機構間的金錢糾紛。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轄下的香港調解會指,只要完成40小時基本訓練,以及兩次審核,就可以成為調解員。現時全港有五百多名來自各行各業的調解員,全部都是兼職。 曾經處理過多宗調解個案的梁慶豐話,作為調解員必須要中立,在互相信任和尊重的基礎下,了解雙方的要求,以速成和解。他話,調解可以大大節省訴訟費同時間,雙方亦無需公開披露資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