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持「行街紙」的前印傭在本港工作,被控違反遣送離境令,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七個月。三十六歲被告,前年違犯逗留條件被判入獄,法庭及後發出遣返令,她隨即提出酷刑聲請,之後持「行街紙」在元朗一間餐廳做侍應,今年一月在入境處反黑工行動中被捕。 政府去年底修改法例,禁止非法入境人士,藉申請酷刑聲請期間所持的「行街紙」,在本港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