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表示,不會改變可用強積金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安排。他在立法會上表示,有關安排是經過長時間討論而達成,與職業退休計劃的安排類似,亦符合僱傭條例,未有檢討需要。 職工盟的李卓人及勞聯的李鳳英都說,強積金用作支付遣散費,有違市民賴以退休的原意。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表示,強積金是市民退休福利的支柱之一,市民可透過社會保障或個人儲蓄支持退休生活,政府正研究本港退休制度的安排,有結果後會再作跟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