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名高利貸集團成員,誘騙借貸的市民去澳門,再勒索超過一百萬元,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一年半至兩年兩個月。被告早前已承認勒索及洗黑錢等罪名。法官宣判時說,各被告雖然並非主腦,但亦是重要一員,罪行嚴重,需要判以監禁。 六名被告前年十二月至去年四月,於互聯網刊登貸款廣告,聲稱澳門的借貸手續較低息,誘騙六名受害人到澳門後,要求他們簽下巨額欠單,再到賭場用泥碼賭博,輸錢後指受害人欠下巨款勒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