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訊管理局及警方,晚上到無牌廣播的電台「FM 101」,位於官塘偉業街的會址搜查,這間電台在去年十月開始試播;電訊局發言人說,懷疑有人使用無牌無線電發射器,在101兆赫作廣播,在獲得法庭搜查令授權下,進入有關單位,檢獲一台無線電發射器,並要求一名人士協助調查。 發言人強調, 根據電訊條例,任何人如沒有適當牌照設置或維持任何電訊設施,即屬犯法,一經定罪,最高可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五年,電訊局會繼續執法,確保無線電頻譜得到適當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