雲南建水縣一名幼稚園女教師,涉嫌用針刺六十三名學生,被控「以危險手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」,案件昨日在當地法院審理,被告承認控罪,法院擇日宣判。 事發在去年十月,被告孫琪琪因為學生不聽話,用針筒注射器刺他們的手、腳及臀部,雖然學生未有因此染病,但家長向法庭提出,要求近一百八十萬元民事賠償。被告在庭上表示願意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