靈實醫院一名前任殮房服務員,承認在過去十一年來,共收受多間殯儀館賄賂,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,被判入獄四個月,並須向醫院管理局賠償九千元。案情說,五十九歲被告鍾佳正,九八年一月至去年一月期間,曾接受多間殯儀館員工提供由十元至一百元不等的「利是」錢,作為安排移走遺體的報酬。據醫院殮房紀錄,案發期間,被告曾為殯儀館處理約一百八十具遺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