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表示,超過二百二十萬僱員已參加強積金計劃,若以過去十年強積金投資組合平均有百分之五回報推算,一名四十五歲月入一萬元的僱員,到六十五歲退休時,可取回七十八萬元累算權益;一名三十九歲月薪少於五千元僱員,只需僱主供款,到退休時,能領取接近十七萬元累算權益。 在立法會上,多名議員批評強積金未能保障僱員退休生活,工聯會的葉偉明說,強積金僱主供款部份可與遣散費對沖,若遇上僱主拖欠供款,打工仔退休後可能變成一無所有,要求政府研究全民退休保障。陳家強表示,強積金只是退休保障的其中一環,政府鼓勵儲蓄,有困難的市民亦可申請綜援,保障基本生活所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