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表示,書面回覆立法會提問時表示,基於本港與澳門的經濟合作關係,必須審慎考慮是否適宜向前往澳門的人士徵收離境稅。他說,若稅款定在市民可負擔水平,難以為政府提供可觀收入。 他又指,現時向境外線渡輪營辦商,徵收按人頭計算的上船費,並非稅項,而是用以收回碼頭設施及相關服務的成本,估計今個財政年度的收人約一億二千五百萬元。陳家強又說,會繼續研究不同的擴闊稅基方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