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正辯論,促請政府設立與兒童有關工作的性罪行紀錄查核機制。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指,過去幾年有性罪犯刑滿後,再申請入職與兒童有關的工作,並藉工作機會再侵犯兒童,令人痛心,社會有強烈訴求,定立機制讓僱主及家長,查核申請人的性犯罪紀錄,以免再有兒童受侵犯。 李少光又指,法改會建議的機制,已對犯罪人士的更新權利有保障,包括建議只適用於與兒童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有關的工作,並由求職者向當局申請證明,是否有性犯罪紀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