藥物批發商涉嫌違規,透過分銷商或自行向病人,售賣醫生處方藥物事件,衛生署進一步調查,發現多四種藥物是經這個方法賣給病人,包括防止器官移植排斥,治療慢性腎衰竭及肝炎的藥物,令涉及的處方藥物增至八種,涉及三個批發商、十四間公立醫院及四間私家醫院,相信有關經營手法早於零四年開始,調查仍在進行。 醫管局關注事件,初步瞭解相信,是部份公立醫院腎科部門員工,出於好意,為方便病人作比較及選擇,向他們提供藥物分銷商的價格資料;已再次提醒有關員工,病人購買處方藥物的正確程序,而病人必須到公立醫院或有註冊藥劑師的藥房購買處方藥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