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朗大橋街市一名菜檔檔主,因訛稱出售的蔬菜,是獲浸會大學認證的有機蔬菜,違反《商品說明條例》,他在粉嶺裁判法院認罪,判罰款二千五百元。海關提醒菜販及零售商,出售有機蔬菜時,必須確保是以有機方法種植,若標示獲某些機構認證,須作準確的陳述。 海關去年九月收到投訴,指這名菜販出售二十多款偽冒的有機蔬菜,包括南瓜、蕃茄及白菜仔等,菜檔並展示獲浸大認證的橫額;海關調查發現,雖然檔主的有機農場獲浸大認證,但並無種植涉及的農作物,而是購自其他未獲認證的農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