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嫌貪污被廉署拘捕的無線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,與另外四人,扣留超過一日後,晚上十時後獲准保釋,先後離開廉署總部。其中陳志雲乘坐在一架七人車的後排,戴住鴨舌帽及口罩,他晚上十一時前返回亞皆老街的寓所,無論離開廉署抑或在住所樓下,都有大批記者包圍拍攝,在警員架起鐵馬後,陳志雲才能落車上樓。而涉案的無線電視市場及營業部業務拓展主管陳永孫、節目監制錢國偉、藝員寧進,以及廣告製作公司董事叢培崑,亦都分別坐車及的士離開。

廉署調查指,陳志雲與陳永孫,涉嫌收受叢培崑及寧進擔任董事的廣告製作公司,提供的利益,協助對方取得電視台多項綜藝節目的服務合約。陳志雲又涉嫌與錢國偉,向多名電視台藝員壓價,要他們為廣告公司製作的綜藝節目表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