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梁卓偉表示,收到衛生署通報,指有公立醫院醫護人員,向病人提供藥廠資料,令藥廠直接向病人提供腎病藥物,他強調這樣做不合規格,病人應先得到醫生處方,才去藥房購買這些藥物。梁卓偉認為,事件是藥物供應問題,不涉及藥物安全,衛生署會跟進調查,又會徵詢律政司和其他執法機構意見,以及向醫管局了解。 醫管局聯網服務總監張偉麟表示,相信醫護人員只是出於好意,才會提供藥廠資料,不涉及利益輸送,醫護人員沒有參與銷售藥物過程,沒有職員要受處分,已經要求醫院,向前線人員解釋守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