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故「光學大王」黃克競孫兒黃嘉鎏,被控偷取祖母約一百七十四萬元保險費及襲擊祖母案,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四十個月。法官杜麗冰判刑時,譴責被告違反誠信,罪行十分嚴重,六項盜竊及一項有意圖傷人罪,原應判監四十四個月,但考慮到被告認罪,祖母亦為他求情,獲減刑四個月。 三十五歲任職保險經紀的被告,在零二年至零八年期間,訛稱為祖母購買兩份保險,先後多次,從事主的銀行戶口偷竊合共一百七十四萬元存款。他在零八年八月,當事主要求取回保險金時,在銅鑼灣一個停車場內襲擊事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