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人民法院前副院長黃松有的貪污受賄案,今早在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,維持原判無期徒刑。五十二歲的黃松有,今年一月,因為貪污受賄罪,一審判無期徒刑,他被揭發由零五至零八年,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期間,收受賄款近四百萬元人民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