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續進修基金的培訓機構,下月一日起,只可以按月等額收取學費,避免學員開課前,繳付全數學費後,因為培訓機構停業而招致財政損失。勞工及福利局發言人表示,當局去年七月,已通知培訓機構新的收費規定,機構有充裕時間調整運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