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洲力拓集團四名駐華員工涉嫌受賄案,下午在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。四人的受賄罪和侵犯商業秘密罪均成立。其中,力拓駐上海首席代表胡士泰,被判入獄十年,罰款五十萬元人民幣,及沒收五十萬元財產。另一名被告王勇,由於收受賄款數目大,兩項罪名共入獄十四年,沒收五百萬元財產,及罰款二十萬元,是判刑最重的被告。另外兩名被告葛民強和劉才魁,分別被判入獄八年和七年。 法官判刑時表示,四名被告的行為損害中國鋼鐵業的競爭力,令中國對外進口鋼鐵的談判能力,處於不利地位,並導致談判終止。澳洲駐上海總領事孔陶傑下午亦有到庭旁聽。他向傳媒簡介各被告的判刑,但就未有評論案件。他指領事館稍後有正式回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