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為加強對投資者的保障,建議立法訂明,上市公司在知悉任何股價敏感資料後,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,盡快向公眾披露。政府建議,採用現有禁止內幕交易制度中「內幕消息」的概念,作為界定敏感資料。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說,向投資者提供資料時,有需要確保市場透明度和公平性;亦需要保障上市法團的合理權益,可將一些資料保密,以利便營運及業務發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