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建議立法規定,上市公司須盡快公布股價敏感資料,否則根據法例,證監會有權調查跟進,若上市公司管理人員或董事違規,會面臨最高八百萬元罰款,及五年內不能擔任上市公司董事。 港交所表示歡迎,上市科主管狄勤思指,會全力支持盡快推行披露股價敏感資料的法定責任,以阻嚇不守規的行為,對披露機制的妥善運作至關重要。港交所亦會繼續執行上市規則的披露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