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倉一名前助理經理,被控詐騙公司1200多萬元案件,被告承認四項欺詐及一項企圖盜竊罪,在區域法院判監五年五個月。法官李素蘭判刑時,指被告精心策劃盜取公款,犯案時間長達七年,嚴重違反誠信,必須重判。 案情指,五十歲被告劉元孝,為前九倉任助理經理,被告被控在零一年二月至前年七月期間,偽冒上司簽發付款單據,令會計部發出105張支票,及16項自動轉帳,涉及款額超過1200多萬元,又將騙得的款項,存入太太及家姐的戶口,兩人因洗黑錢罪成,分別被判監十八個月及八個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