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十七歲少女誕下男嬰後,將男嬰放入手提袋,男嬰其後死亡;她被控一項殺嬰罪,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。法官將案押後至本月十九日,等候控方法律意見,期間被告還押懲教署。 被告賴彩瑩於本月一日凌晨,在屯門山景邨一個單位誕下男嬰後,用毛巾包住放入手提袋,到元朗與男友見面,男嬰其後死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