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台灣南投縣,一名女子因為拖欠賭債,在九個月內先後殺害丈夫、奶奶及親生母親,詐騙保險金。控方批評被告手段殘忍,喪盡天良,要求判她接受三次死刑,終身褫奪公民權利。 被告為籌錢還債,在零八年底至零九年中,先後為母親、奶奶及丈夫購買保險,之後親手推母親下樓,騙取超過五百萬元新台幣賠償,又將多種藥物磨成粉末加水後,注射入奶奶及丈夫體內,導致兩人死亡,保險公司其後發現被告奶奶及丈夫的死亡日期接近,而且疑點重重,因此並未支付一千二百多萬元新台幣的賠償金。另外,被告同時亦涉及一宗縱火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