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討論法改會建議,訂立兒童有關工作的性罪行紀錄查核機制。出席的社協社區組織幹事蔡耀昌表示,根據外國經驗,協助性罪犯更生及再就業,是防止重犯的最有效方法,擔心訂下機制會窒礙性罪犯重投社會,促請當局為性罪犯提供完善的更生服務。 護苗基金副主席吳穎英則指,應該對性罪犯採取零容忍,批評現時建議的機制,只是允許僱主查核少數求職人士的性罪行紀錄,保護兒童的作用有限,要求當局將查核範圍擴大至現職僱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