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無業女子,隱瞞內地擁有物業,向社會福利署詐騙綜援,合共逾七萬五千元,並與一名內地男子假結婚,被廉署拘控。被告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,承認六項欺詐及串謀詐騙罪,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周一判刑。被告獲准以現金二千元保釋,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,不准離開本港。被告五十歲,九九年中成為綜援受助人,她零六年與當時男友,在深圳以五十四萬元人民幣購入一個物業,其後以近一倍價錢出售,但從無向社署主任披露擁有物業。被告亦承認收取報酬,與一名內地男子假結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