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田一名電器店店員,在出售抽油煙機時作出虛假陳述,誇大轉速接近三倍,被控管有及供應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,在裁判法院判處監禁十星期,有關抽油煙機亦被充公。 海關去年六月接獲投訴,派員喬裝顧客到店內調查,店員在推銷一款抽油煙機時,聲稱摩打每分鐘轉速3380轉,機身並貼有咭紙標示,海關人員購買並即時提貨,但驗貨後發現機身附有的規格說明,為每分鐘1350轉,海關人員表露身分,將有關陳列品,交大學測試,證實最高轉速只有1300多轉,於是起訴這名店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