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政部、財政部及國家糧食局,決定對青海地震災民提供臨時生活救助。地震後失去居所,並無收入的民眾,每人每日獲十元補助金及一斤糧食,因災成為孤兒、孤老及孤殘的災民,每人每月獲補助六百元,為期三個月;有關補助金會從中央撥出的兩億元救災資金中發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