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架九巴前年十一月在將軍澳寶順路轉彎時翻側,造成兩名乘客死亡,三十八歲九巴司機陳國輝,因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,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四年八個月,停牌三年。法官指被告熟悉路線,知道要轉急彎,但事發時並無減速,並超出安全車速最少二十三公里,相信並非短時間內的錯誤決定。法官又說,公共交通工具的司機須保障乘客安全,因此判刑要有阻嚇性。被告聽取判刑後,在庭內哭泣。

被告的家屬認為判刑過重,考慮上訴。事發在零九年十一月九日,被告駕駛雙層九巴,在將軍澳唐明苑近寶順路迴旋處時,全車翻側,巴士上兩名乘客死亡,三十三名乘客受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