數十名懲教署人員,下午向懲教署懲教助理總會投訴,及到尖沙咀警署報警,指早年參與一宗集體訟訴時懷疑受騙。有職員指,最近陸續接獲律師信,向他們追討當年,向政府追回候召補水訴訟的堂費及律師費,每人一萬四千元,他們指,十一年前有人游說他們參與集體訟訴,收取每人五百至六千元,並指費用「包打」,即贏輸都不用再繳費。 約三千六百名懲教人員,九九至零六年,向政府追討數千億元計的候召補水,但零六年被終審法院裁定敗訴,法庭判懲教人員一方要負責案件的法律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