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建議修訂公務員入職安排,公務員入職只需三年試用期,撤銷試用期以外再加三年合約期,才可改為長期聘用的規定。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表示,會在兩個月內諮詢公務員團體及管理層,希望今年秋季實施新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