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成人雜誌攝影師,訛稱擁有男童非禮女童的錄影片段,多次勒索男童及其母親,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勒索、普通襲擊及盜竊罪名成立,判監十八個月。 四十六歲被告,在金鐘港鐵站用攝錄機偷拍十四歲男事主,指他非禮一名女童,之後向事主及其母親勒索金錢,被告在銅鑼灣一間咖啡店收取事主母親款項時,當場被埋伏的警員拘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