審計署指漁護處轄下動物管理科,無確保寵物店持牌經營。審計署報告指,發現有寵物店,涉嫌無持牌出售寵物,以及提供寄養服務,要求漁護處加強簽發牌照工作。

報告又指07至09年,每年均有一半寵物售賣商牌照及寄養牌照,無按時續牌,建議採取措施改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