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恢復辯論新年度財政預算案,財政司長曾俊華指,運輸及房屋局已向地產建設商會,提出九項規管己建成及未建成一手住宅銷售的建議,包括在現樓提供實地示範單位、公佈五日內的成交資料時,要公開董事局成員及直系親屬的交易、在開售前七日提供售樓書、三日前提供報價單,準確提供樓宇地點及地址資料。曾俊華指,如果這些措施仍然成效不彰,不排除會立法監管。 曾俊華又指,在壓抑投機方面,若發現二千萬元以下住宅,有炒賣情況,會考慮擴大二千萬以上不可延交印花稅措施,至二千萬元以下物業。稅務局亦會跟進公司懷疑炒賣物業的個案,向有關人士或公司,依法收利得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