審計報告批評,運輸署在籌劃第四代電腦發牌系統時行政混亂,最初只給予政府物流署二十四日處理標書,但由於工作複雜,最終要用六個月時間去完成,其後的招標和系統研發工作亦多度延誤,系統最終遲了差不多三年,到零七年九月才啟用。 審計署建議運輸署長,日後規劃大型電腦計劃時,要確保合約完成日期切實可行,顧及招標過程延誤,所產生的連鎖效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