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失業男子早前承認欺詐天星小輪六十元,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。裁判官形容事件是不幸,雖然感化官以被告工作習性不理想,不建議社會服務令,但裁判官考慮到他認罪,決心承擔責任,亦找到工作,相信重犯機會低,加上涉及的金額不多,所以判社會服務令。 二十九歲被告,今年一月十四日,一日內四次在尖沙咀、中環及灣仔的天星碼頭,向職員訛稱自助售票機故障,入了一張二十元紙幣卻無法出票,要求退款,共騙取六十元,他早前承認欺詐罪,說因為無錢開飯而犯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