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失業廿九歲男子,承認欺詐天星小輪六十元,在九龍城裁判法院,判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。被告聲稱犯案時,已經兩日無食東西。裁判官形容事件是不幸,考慮他認罪,亦找到工作,相信重犯機會低,加上涉及金額不多,所以判社會服務令。 中學畢業的被告,曾晉升至助理工程師,SARS之後被裁員,其後曾斷斷逐逐工作,犯案前失業半年。案情指他在今年一月十四日,一日內四次在尖沙咀、中環及灣仔的天星碼頭,向職員訛稱自助售票機故障,入了一張二十元紙幣卻無法出票,要求退款,共騙取六十元,職員感到懷疑,翻查閉路電視揭發他說謊,於是報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