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間殯儀服務商的東主,向屯門醫院殮房服務員,提供非法佣金約一萬元,以獲介紹生意,在屯門裁判法院,判監六個月。裁判官指,被告觸犯貪污罪行,必須判處監禁。 六十歲的被告,經營棺木批發及殯儀服務公司,他在零八年八月至十二月期間,提供合共超過九千八百元非法佣金,作為殮房職員向他介紹生意的報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