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計劃在本立法年度,引入發牌制度,監管私營殘疾人士院舍。在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,有業界擔心,將來發牌制度的標準訂得太高,院舍難以達標,大廈業主亦未必容許院舍,為配合發牌標準而進行改善工程。有院舍負責人建議政府,設立一個寬限期,讓不合資格的院舍,找尋合適地點繼續經營,或由政府提供空置工廈或學校等地方經營。社署副署長蔣慶華表示,政府日後訂立發牌標準時,會在院舍的面積、地點、設施及人手,以及服務質素之間,作出平衡,避免現有院舍因不能達標而集體倒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