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龔如心遺產爭奪案中敗訴的陳振聰,被稅務局入稟區域法院,追討三億四千七百多萬元稅款,包括零五至零七年度的兩項利得稅,涉及三億四千多元,以及在零三至今年度的廿多項物業稅,金額由五千多元至八萬多元不等,另外要求陳振聰支付利息及堂費。陳振聰一方不評論事件,稅務局亦表示不會評論個別個案。 稅務學會副會長伍國賢說,按當年的利得稅率推算,陳振聰今次未交的稅項,涉及約二十億元收入。他說按一般程序,如果當事人再不繳稅,稅局可以凍結他資產。在爭產案中,高等法院指陳振聰持有的遺囑是偽冒,他涉嫌偽造文件,被警方拘捕,正保釋候查。陳振聰亦已就遺產案提出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