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原主任朱志剛,涉嫌受賄的案件,在河南省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訊。控方指,朱志剛涉嫌在二千年一月至前年三月,擔任財政部部長助理及副部長期間,利用職務便利,為單位及個人,在企業經營、貸款、調動工作等提供幫助,並收受合共七百四十多萬元人民幣。案件押後宣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