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原主任朱志剛,涉嫌受賄七百四十多萬元,在河南省信陽市中級法院受審。控方指,朱志剛涉嫌在二零零零年至零八年,擔任財政部部長助理及副部長期間,利用職務便利,為單位及個人,在企業經營、貸款、調動工作等提供幫助,並收受七百多萬元賄款;公訴機關在庭上出示相關證據,朱志剛委托的律師進行辯護,法庭押後宣判。 四十九歲的朱志剛,擁碩士學位,去年六月被揭發嚴重違紀違法,開除黨籍和公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