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認為,不用在最低工資條例,訂明釐定最低工資水平的指標。在立法會最低工資條例草案委員會,勞工處助理處長方毅說,未來的最低工資委員會,會因應不斷轉變的情況,訂定影響最低工資的一籃子社會、經濟和就業指標,而外國的最低工資法例,亦無條文訂明指標。 對於有議員要求將最低工資訂在高於綜援水平,政府指,最低工資是防止僱員個人所得的工資過低,而綜援是以家庭為單位,現行的綜援計劃,已為未能在經濟上自給自足的家庭,提供安全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