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安局長李少光表示,會檢討投資移民計劃的投資額下限,但需要參考外地做法,確保本港的計劃有吸引力。本港投資移民計劃要求最少投資650萬元,可以投資在物業,李少光在立法會表示,透過計劃投資在本港房地產的金額,佔本地房地產的投資總額約百分之一,對本港樓價並無直接影響, 亦不涉炒賣。 李少光認為,樓價取決於巿場供求及按揭利率等因素,而本港是自由經濟體系,境外投資者無須透過移民計劃,已可以在本港投資。專業會議的梁美芬促請政府,提高投資移民計劃六百五十萬的投資額下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