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建議修訂道路交通條例,對酒後駕駛引入遞進罰則,違例司機體內酒精濃度越高,刑罰就越重,又增加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傷害罪。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鄭家富在本台節目表示,修訂並非針對職業司機,他們在路面的時間長,修訂保障了他們的安全。他又說,根據現行法例,法庭對超標非常嚴重的司機也不能判太重,新修訂可以令嚴重超標的司機得到更重的刑罰。 香港汽車高級駕駛協會副主席蒙海強擔心,三級制會令司機誤以為酒後駕駛有輕重之分,如果要提高阻嚇性,應降低超標的上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