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三年前導致十七人死亡的尖沙咀寶勒巷卡拉OK縱火命案,案中主腦蔡錦輝,被控兩項謀殺罪,經陪審團退庭商議七個多小時後,以大比數裁定被告兩項謀殺罪成。由於控方未準備好被告的案底紀錄,法官把案件押後至明日判刑。 三十四歲的被告,被控九七年一月二十五日,連同他人在寶勒巷Top One卡拉OK謀殺十七名十六至三十歲男女;經陪審團退庭商議後,由四男三女組成的陪審員,以五比二裁定被告罪名成立,他還押監房看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