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三年前導致十七人死亡的尖沙咀寶勒巷卡拉OK縱火命案,案中主腦三十五歲的蔡錦輝,因兩項謀殺罪,在高等法院,判處終身監禁。法官說,整個悲劇都是由被告而發生,他是案中核心成員,要負上重大責任。辯方律師求情就說,被告對事件感到遺憾,希望從無發生過。警方在庭外,感謝內地公安十多年來,一直協助緝拿縱火案主腦歸案,相信裁決會令家屬及受害人感到安慰,由於仍有兩名在逃人士,在案中擔當重要角色,警方懸紅二十萬元追緝。

案發在九七年一月二十五日,蔡錦輝到卡拉OK投擲多枚汽油彈,報復日前的爭執,引發火警,造成十七死慘劇。

由四男三女組成的陪審員,昨日以五比二裁定被告謀殺罪名成立。